律师:张美兰希望为近3.6万名债券持有人追回损失,望法院轻判
张美兰的律师表示,她的雇主希望利用第一阶段追回的价值超过21万亿越南盾的资金和资产以及许多其他金额来补偿 35824 名债券持有人。
9月18日,该案两个阶段为张美兰辩护的四名律师之一表示,尽管张美兰因SCB银行违法行为被判处死刑(一审),但她积极与配合当局,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对购买万盛发债券的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案件第二阶段,张美兰因3项罪名被起诉。特别是,她和她的同伙通过发行虚假债券,从35824 名受害者那里诈骗了超过308690亿越南盾。据张美兰的律师称,张美兰在9月19日开庭前的精神和健康状况“相当好”。
此前,张美兰建议,检察机关在案件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追回的大部分款项可以优先用于赔偿债券持有人的损失。
具体来说,截至7月8日,张美兰家人和万盛发集团已支付超过3860亿越南盾;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组织和个人返还或返还兰女士价值约21万亿越盾的资产和现金。与此同时,张美兰或与张美兰相关的资产被扣押和冻结,折算价值超过12.3万亿越南盾。
此外,张美兰还称,她利用发行债券获得的约17.3万亿越南盾用于偿还9家信贷机构的债务。调查机关已明确这笔资金的使用单位和组织。因此,张美兰的辩护律师建议审判机构收回上述物证和赃款,返还给投资者。
据称,张美兰的这一举动是根据胡志明市人民法院4月份的一审判决(该案第一阶段,涉及张美兰及其同伙在SCB银行和万盛发集团的违法行为)进行的。确定将用于补救和确保张美兰在整个案件(包括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中的义务的资产和追回的资金;同时,优先考虑赔偿购买债券的受害者。
除了第一阶段追回的资产外,法院还在第一阶段调查中提请公安部(公安部C03)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涉及腐败、经济和走私的犯罪行为。案件审理需要继续厘清5名在逃被告人的资产,以及与张美兰有关交易的性质,以弥补案件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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